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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72.(【一更】势必要让她知道...)(1 / 2)

她起身,拍了拍裤腿上的灰,究竟要怎么做之后再考虑,当务之急是要拍下“证据”,她往外走,严煜又一把拽住她的帽子。

“严煜!”她低声斥责,“我帽子上的绒毛都要被你扯光了,这是我奶奶给我买的新衣服!”

“拍照。”郑思韵语速极快地解释,“简姨就在那家公司上班,刚才电话里她跟我说她失业了,很大概率是被辞退,现在季方礼的司机又出现在这里,你说有没有猫腻?”

严煜也很聪明,终于理清了来龙去脉。

他本来对这些事就敏感,这会儿自然也没办法昧着良心说一句“没猫腻”。

他仰天长叹:“真是败给你了,我来!”

他说:“你不是总说我跟邓莫宁该去当狗仔?这种事交给我!”

说着,他将她往身后一拽,面容严肃,拿出了当哥哥的派头来,”你就在这等着,随便你玩手机还是做什么,总之你不要出来。”

她还想说些什么,严煜已经将羽绒服的帽子往头上一盖,走出安全通道。她要跟上去,谁知道他已经先她一步关上了门。

门那边传来他瓮声瓮气地说:“老实点,等着。别出来添乱。”

郑思韵哭笑不得,却也知道他们两个人一起出去,还是拍照,肯定会惹人怀疑,那才是得不偿失。

她只好靠着墙,逐渐让自己的思绪冷静下来--

上辈子跟这辈子最大的区别在于叔叔。

不能否认的是,在外人眼中,严均成的妻子、严均成的继女,这样的身份太具有光环,以致于,上辈子并不怎么理会她的季柏轩在年会上也对她如长辈般友善关爱。

可季柏轩是什么人?虽然博兆的发展不如巅峰时期,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季柏轩也不会对叔叔卑躬屈膝。

郑思韵的心情莫名沉重。将所有的事情跟细节都联系起来后,最有可能做这件事的人是季方礼。

作为最了解季方礼的人,她深知他做这件事的目的跟原因。

在她跟妈妈都没去季家的宴会开始,季方礼可能在心里就有了埋怨,但他不动声色,他可能还托简姨跟妈妈说了好话,妈妈没有答应,他自然觉得简姨在东城不仅帮不到他的忙,甚至还会拖后腿。

他不会直截了当地跟简姨说让她离开。

因为简姨跟妈妈无话不谈,他的这些行为简姨会跟妈妈倾诉,所以,他用了别的方式,让简姨不得不离开东城。

人跟人之间的关系都是远香近臭,或许他内心深处,也并不希望他自己跟简姨的关系越闹越僵。

严煜神色匆匆地钻了进来,又谨慎地将门关上,气喘吁吁。

他将手机递给她,她连忙接过来。

照片里,季方礼的那位司机正从公司出来。

“可以吧?”严煜蹲在她旁边低声问。

“嗯。谢谢。”

一阵沉默之后,严煜又故作轻松地回:“还想听我的回答吗?邓莫宁女朋友出轨那个。”

郑思韵一怔,看向他。

“我想了一下,如果是我,我会给邓莫宁自己选择的机会。”严煜抿了抿唇,“我不是他,他究竟是想知道还是不想知道,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但作为朋友跟兄弟,我会透露一丝蛛丝马迹提醒他,他如果想查,自然会查个清楚,他如果想自欺欺人,这也就到此为止了。”

郑思韵也是这样想的。

她也不是简姨,妈妈也不是简姨。

谁都不能替简姨做决定,瞒着,或者如实告知,好像都不太合适。最好的就是将决定权交给简姨。

严煜又恢复了吊儿郎当,问她,“如果我遇到这种事,你这个当妹妹的要怎么做?”

郑思韵扑哧笑了一声,“我会给你一点暗示。”

严煜追问:“比如呢?”

“给你去挂个眼科。”郑思韵一本正经地说。

严煜大笑,学她一样,竖起大拇指,“绝!”

“如果我遇到呢,你怎么做?”郑思韵心情也变得轻松起来一一季方礼如何,她并不会神伤,她只是、只是为简姨不值。

“我也会给你一点暗示。”严煜故作深沉地摸了摸下巴,眼里闪过一丝凶狠,“如果你以后的男朋友哪天突然、意外地被人打残了,不用怀疑,他出轨了,你哥哥我不会放过他的。”

“这哪是暗示!”

“你到时候要是胳膊肘往外拐,还要哭啼啼地骂我欺负你男朋友,我会将他另一条腿也打断。”严煜猛地看她,“你不会做这种蠢事吧?”

郑思韵:“我不支持这种暴力行为。”

严煜无语:“......”

郑思韵双手合十:“所以,在你打断他的腿后,我会为你念几声阿弥陀佛,让菩萨不要怪罪于你。”

严煜又得意起来,精神抖擞。

拿到了照片后,郑思韵跟严煜在邓莫宁的疯狂call之下,来了约好的餐厅。

邓莫宁跟刘桐已经到了。

邓莫宁抱怨:“我跟刘桐化作望友石,”他看了眼腕表,“已经三十五分钟了。你俩干什么去了?知不知道等待是乏味的,是痛苦的?”

“火气不要这么大。”郑思韵从善如流道歉,“对不起,有点事耽搁了,我赔罪,这顿我买单。”

邓莫宁摆手:“我请就我请,如果你想道歉,晚上请我看电影。”

严煜一只手搭在邓莫宁的椅背上,语气危险:“你可真会打蛇上棍。还看电影,我看你想找打。”

郑思韵见这俩活宝又要互骂,抬手阻止:“好,晚上看电影,我们四个都去,我请,邓少爷消消气。”

刘桐挽着她的手臂,“我想看电影,马上要开学了,估计是没时间再看了。”

“对了。”郑思韵想到什么,拉开背包拉链,从里面拿了水杯出来,“来,都清清火。”

她很偏心。

只给刘桐倒了一点点,给严煜和邓莫宁各自倒了满满一杯。

她做出请品尝的手势,“究竟是苦还是甜,马上揭晓。”

邓莫宁凑过去,努力嗅了嗅,迟疑着问道:“有没有毒啊?”

严煜抬手捶了他一下,“你想死是不是,这是我婶婶亲手煮的。”

“看着像有毒。”

严煜跟邓莫宁也是真的好奇,两人浅浅地只吸了一小口。

邓莫宁苦得面容扭曲,“我感觉我喝了一百根苦瓜榨出来的浓缩汁,我的舌头,我整个人都受到了伤害!郑思韵,只有我当你男朋友才能缓解这样的伤害!”

“我叔叔昨天喝了一碗,面不改色,这是成功人士的标配。”

刘桐笑得不行,“看来他们通往成功人士的路上渡劫失败。”

”甜不甜?”郑思韵笑眯眯地问严煜。

严煜作为自家叔叔的天字第一号崇拜者,死鸭子的嘴都没他硬,“甜!”

四个人笑作一团。

有服务生经过,又回头看了一眼,也忍不住笑:还真是好青春的一群孩子。

郑晚在美容院里也有员工福利。

上次见了简静华,可能是水土气候不服,简静华的面容看起来比之前更憔悴。

于是,前段时间她将自己的名额让给了简静华,约她过来做保湿项目。

简静华不愿意浪费,再加上失业在家的确没什么事做,一大清早就过来了。

郑晚轻抚她的脸,仔细端量:“东城这边的确很干燥,等下我给你拿点面膜,你隔三差五敷一敷,也要多喝点水。”

简静华伸手,贴住她的手背,眷念地笑了笑:“我都这把岁数了,还保养什么。

“什么这把岁数。”郑晚跟她开玩笑,“我听了可不高兴,我感觉自己还很年轻呢。怎么样,想好之后去哪里旅游了吗?”

“还没呢。”简静华叹了一口气,“这突然不上班,我总感觉哪哪不得劲。”

“是缺钱吗?”郑晚又问。

“不是钱的事。我自己存了点钱,就是闲下来之后不知道做什么。”

简静华早上过来的时候,带了自己做的寿司。

郑晚吃了一块,丝毫不吝啬自己的赞扬:“味道很好,比外面日料店的还要好吃。”

简静华抿唇笑,“那你多吃一点。”

“今天我来的路上,思韵给我打了个电话。”简静华说,“好像跟朋友在我以前上班那一片。”

”她现在交到了好朋友。这段时间我也不愿意拘着她,下学期压力肯定很大。”

“真好。”简静华怅然若失地说,“交到好朋友真好,以前思韵跟方礼的关系那样好,现在都很久没一块儿玩了吧。”

郑晚不搭腔,沉默地吃着寿司。

突然手机振动了几下,她还未看,脸上已经有了笑意。抽了张纸巾,将手指擦干净,这才翻过手机,果然是严均成发来的消息。

严均成:【午饭吃的什么?】

郑晚打开相机软件,对着寿司拍了张。

简静华坐在她对面,看她扬唇,看她眼瞳明亮地拍照,看她低头专心地在手机上操作,浑身都散发着甜蜜的气息。

这让简静华想到了自己。

她在大学时期也谈过恋爱,那时候无忧无虑,跟男朋友也约好要去同一个城市发展,直到姐姐拖着疲倦的身躯找来。

男朋友并不知道姐姐的前夫是谁,他们两人也吵过,最后和平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