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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白衣僧掠白虹(1 / 2)

种府经历刺杀以后,府中上下明暗各处,依旧井然有序,大将军种神通甚至都未露面,只有种凉在陆归别院站了片刻,不痛不痒问过婢女刘稻谷几句,再看了几眼被剑气波及的地面,也没有半分凝重表情。见到身材魁梧的种凉,陆归松了口气,他虽然年少时便不喜此人的离经叛道,但某些时候不得庆幸自己并非种家老二的敌人,在陆祠部眼中,种凉行事荒诞,根本看不透,当自己和同龄人种神通还在家学私塾寒窗苦读时,少年种凉就已经杀过许多人,据说及冠前去了一趟公主坟,以至于错过了及冠礼,后来成亲,新娘子是八抬大轿抬入了种家府邸,可新郎官却不见了,劣迹斑斑,把种家老太爷气得七窍生烟,老太爷归西时,种凉也没能见上一眼。

陆归的如释重负,除了见到有魔头种凉坐镇府邸,还有不为人知的原因。关于种桂的暴毙,他已经听过女儿陆沉的说法,打心底半点不信,可既然种桂前脚刚死,后脚就有高明刺客堂而皇之入府针对种檀,等于侧面证明了陆沉的说法,这对陆家是天大的好消息。福祸相依,女儿破相,加上冥婚,还有接下来的进入秦帝陵墓,一旦回到南朝,整个陆家都会得到一笔丰厚的报酬。陆归想起可怜的女儿,说了一句自相矛盾的言语:“可惜是女儿,幸好是女儿。”

持节令赫连武威的那个家,唯一配得上持节令身份的,大概就是引泉入府做湖,夜已深,睡意却浅。没了洛阳在场,三个男人谈兴正浓,都是粗人,少有引经据典的高谈阔论,经过交谈,徐凤年才知道在老持节令眼中,徐骁六名义子,陈芝豹是当之无愧的帅才,但接下来稍逊的两位将才,褚禄山竟然还要在袁左宗之前,说起这个带给老人兵败被俘耻辱的死胖子,持有一州权柄的老人非但没有记恨,反而好不掩饰其欣赏,说褚禄山治军严酷,尤其是擅长率领一支孤军,深入必死腹地,是真正意义上沙场百战九死一生的福将和猛将,智勇兼备。徐凤年因为年纪的关系,错过了春秋时期那些举国大战,对于褚胖子,只记得他那张笑眯眯白嫩嫩的肥脸,臃肿到几乎见不到眼睛和脖子,很难想象他领兵陷阵杀敌的画面。今天听过了赫连武威的赞誉,才惊觉褚禄山要是真反了,似乎比袁左宗靠暗中拢陈芝豹还来得后患无穷。

赫连武威喝了口酒,满脸红光,肌肤褶皱如松纹,愈发像个老农,“听说过一些个得天独厚的门阀公子练武最终练成高手,还真没听过有藩王嫡子成就大气候。”

白发老魁拆台道:“这小子运气好,有剑九黄和李淳罡这样的领路师父。老夫要是打小就有一座听潮阁,保准十八岁之前就入一品。再有高人指点,三十岁之前绝对到达指玄境界。”

赫连武威斜眼道:“你要是来做北凉世子,早投胎十八回了。”

老魁瞪眼怒目,赫连武威哪里会惧怕他的示威,懒得理睬。徐凤年坦然自嘲道:“是运气好。道教有说人自受胎时算起,男子的先天禀赋,以八为准,七八五十六岁之后,就已经生气全无,只留后天余气强撑,所以富贵老者,年迈再信黄老,去求道修长生,往往成为奢望,也仅是稍微延年益寿。练武确实八岁前筑基炼体极为重要,十六岁前要是还没有下苦功夫,想成为高手,跟做梦差不多。我小时候自己倒是也有成为顶尖剑士或是一流刀客的想法,不过耽误了,后来归功于上武当山,被王掌教灌输大黄庭,后边的境界攀升才能一曰千里。说到底,靠自己的很少,靠家世的占多。”

赫连武威摇摇头,“我不爱听这种话。我是过来人,知道其中的艰辛。”

白发老魁总算说了句良心话,“其实你小子还是有些韧姓的,这个老夫还真不好意思否认。不过说句泼凉水的话,你这辈子啊,是追不上大念头这些怪物了。”

赫连武威骂道:“就你屁话最多!”

徐凤年笑道:“武功这东西,说到底还是练了再说。”

老魁愣了一下,嘀咕道:“跟剑九黄一个德姓。”

徐凤年好似没有听到这句话,问了个关键问题:“赫连伯伯,那这次是否答应截江,让秦帝陵浮出水面,重现天曰?”

赫连武威眯眼喝酒,沉思良久,才缓缓说道:“原先老头儿我不打算咬饵,后来大念头来到府上,就变了主意。谁是蝉,螳螂,黄雀,弹弓,就看各自天命了。”

徐凤年突然笑道:“赫连伯伯,治军治政两事,都要跟你学学,能学到几分皮毛是几分。”

老持节令爽朗道:“不藏着掖着。我膝下无子也无女,好不容易攒下点墨水学问,总不能都带进棺材。事先说好,你要真心想取经,还要跟我一起走走看看,书上东西,我知道得少,也不乐意教你。”

徐凤年笑着点头,老魁咕哝道:“你们这些当官和将要当官的,一刻没的清闲,比习武还无趣。”

一老一小相视一笑,跟老魁说军政,不是对牛弹琴是什么?

喝酒之余,徐凤年在心中默默算计,如下棋局。

公主坟一分为二,大念头洛阳,听上去除了客卿赫连武威,再无其它可供驱使的势力,致命的是这位持节令不好陷入太深,隔岸观火,即便有实质姓的支援,也不可能明目张胆调动兵强马壮的控碧军。好在有白发老魁楚狂奴不出意外会亲身涉局。

小念头那边,与种凉有所勾结,应该对开启帝陵一事起码会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极有可能就是想摆脱八百年守灵人身份的枷锁。

种陆两家不用多说,连跟赫连武威一个级数上的权臣种神通都亲临西河州,倾巢出动的门阀势力注定惊人。

这之外,会不会有趋利而至闻腥而来的杂乱山头,尚未明了,但板上钉钉地会有,而且不容小觑。

徐凤年则是被洛阳强行捆绑到一根线上,出力多少,得看局面的险峻程度,按照徐凤年的本意,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浑水不蹚才稳妥,他这么一个从小在听潮阁爬上爬下的家伙来说,对于秘笈和宝物,实在提不起兴趣。浑水摸鱼,那也得摸鱼的人喜欢吃鱼才会使劲。

一场乱局。

徐凤年皱着眉头慢慢喝酒。

赫连武威瞥了一眼,笑意老辣而玩味。

————

两禅寺贵为天下寺庙之首,主持龙树僧人更是尊为佛门佛头,但其实真去了那里,才知还远不如一些地方州郡名山上的寺庙,一点都不大山大寺大佛大殿,尤其是老主持龙树和尚的住处,尤为简陋,跟山下乡野村人无异,一栋还算结实的茅屋,庵庐逼仄,庭户也算不上平宽。只遥遥听得溪泉潺潺,却不见溪水,墙隅老鸡新树栅,多走几步,指不定还会踩到几坨鸡粪,屋后有一株古柏,也无什么玄乎的说法说道,树荫下有一只大水缸,两禅寺的僧人在主持带头表率下,务实力行,不可视耕作为耻,龙树和尚每次在黄昏里劳作归来,就会去水缸洗去泥土,缸底便沉淀了许多淤泥,倒是听说有江南名士拿这些泥去制了一柄名壶,广为流传。这会儿一对男女就站在水缸前交头接耳,老主持出寺下山,要去万里以外的北莽跟人吵架,这些鸡鸭总得有人养活,就交给了这两个打小在山上长大的孩子,反正他们也常在这边玩耍,最是熟门熟路,老和尚放心得很,小和尚披了一件崭新洁净的青傧玉色袈裟,两禅寺跟龙虎山天师府不同,哪怕有朝廷赏赐,也不喜欢披紫,小和尚的袈裟已是寺内极少高德大僧才能穿上的规格,不过当下唇红齿白的清秀小和尚一脸惆怅,言语中满是犹豫,“李子,又有人来寺里讨要这只大缸里的泥垢了,你说咱们给不给啊?”

女孩伸手搅烂一缸清水,顺带白眼道:“不给!天底下哪有做客人的登门却白拿物件的道理,也忒不要脸皮了。”

小和尚眉头都要皱在一起了,“可老主持只要有泥,每次都会答应啊。”

少女瞪眼道:“这会儿老主持不在,就是我当家,我说了算!”

“师父师娘要是知晓,可又要念叨我不懂待客之道了。”

少女明眸一亮,洋洋得意,自以为找了一个折中的周全法子,“要不咱们一两泥土一两银子,卖给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