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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餐桌上的节奏感(1 / 2)

自从跟唐人接触以来,云初觉得自己就没有碰到过一个傻子。

而在白羊部的时候,说实话,他就没有碰到一个聪明人。

跟傻子相处的时候,云初觉得很累,现在好了,终于走进了聪明人的行列里,然后,他就发现,自己活得更累了。

龟兹城,就是一桌云初已经吃残了的宴席。

而吃宴席过后,还有一个必须要走的流程,就是打包把剩菜,剩饭带走。

节俭度日是唐人的美德,从皇帝到百姓现在都在遵循这一美德。

不是不可以吃山珍海味,在品尝完山珍海味的滋味之后,把剩余的食物打包带走,才符合唐人的价值观。

现在,那些多起来的胡人商贾,就是云初准备打包带走的剩菜,剩饭,这些饭菜要留到长安再吃。

这些剩饭,剩菜云初本来准备跟方正一起分享的,后来从方正口中得知丁大有统领的商州第九折冲府等牢山战役结束之后就要回商州整编了,他立刻就发现丁大有才是最好的一個合作者。

丁大有一点都没有辜负云初的期望,第二天的时候,就听何医正说他带着伤领着部下们去了龟兹城哀悼那些战死在龟兹城的手足兄弟。

为此,何医正这个明显读过很多书的人,很是感慨,说丁大有是西域众多折冲府团中,难得的一位有情谊的武馆,与军中那些只知道厮杀捞取战功的贱货们有着天壤之别。

手把手的教何医正如何缝制伤口,两人之间的感情自然也是一日千里的变得浓厚了。

说起来很奇怪,何炳书何医正与刘冲刘医正两人的地位想同,还都是医正,可是,刘冲医正在见到何医正的时候颇有些耗子见猫的恐惧。

而何医正在使唤刘医正的时候,丝毫不顾及两人的官职相当,对刘冲的态度甚至不如对待云初这个司医。

“云司医有所不知,医家也讲门第,咱家老爷是治好了太宗皇帝气痢的名医张鸿胪,官至三品鸿胪卿。

除过孙神仙,哪一门医家的门第可以与何医正媲美,此次若非梁武侯相请,我家医正才不会万里迢迢的来到西域受苦。

他张冲不过是一介乡野铃医出身,靠着在军中苦熬资历才进阶医正,云司医万万不可与之为友,没的辱没了身份。”

云司医觉得自己的身份可能还不如刘医正,所以,何医正对他的态度如此之好,就很可疑了。

事实上这事不难猜。

何医正看上了云初的缝合伤口的本事了。

这其实也没有什么错,早就离开大学在体制内闯荡了七年的云初对这种事没有太大的抗拒之心。

别人拿自己的东西不是不可以,但是呢,要付出相等的代价才成。

当一个太医不是云初的追求目标,所以,这种本事就是他可以拿出来交换的有利条件。

何医正应该是从丁大有口中知晓云初有缝合伤口的奇妙本事,所以,就把丁大有洗的干干净净的留给云初施展本领。

在没有见证云初的本事之前,何医正没有跟云初说过一句话,直到伤口缝合完毕,伤患看起来不错之后才主动跟云初亲近。

后来听云初说羊肠线才是最好的缝合线的时候,才愿意放下身段与云初结交。

这一切云初都是晓得的,方正告诫他军中不可得罪的人中间就有这位何医正。

今天又从药童口中得知人家的来历,在云初看来,继方正,丁大有之后,自己在大唐人这个圈子里的第三道大菜就正式被端上餐桌了。

如果说,方正就是一道清粥小菜,可以养人脾胃,蓄养能量,那么,丁大有就是一道肉菜,吃了可以健壮筋骨,长肉,长力气。

何医正目前是一道什么菜,云初还把握不住,不过,从目前的了解到的场面看来,这就算不是一道葱烧海参,也至少是一道红烧蹄筋。

上餐桌吃饭的时候,最好的状态就是胃里有一道菜,嘴上咬着一道菜,筷子上夹着一道菜,眼睛再盯着一道菜,如此,才是享用大餐的最有效,最快捷的办法。

方正这道菜很明显已经吞下肚子了,丁大有这道菜已经咬在嘴巴上了,如何将何医正这道菜夹在筷子上,还需要仔细地研究一下。

过早,会烫嘴巴,过迟,菜就凉了,把握好时机对云初来说非常的重要。

何医正邀请云初喝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