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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当为第二(1 / 2)

发案的第二天,第二场考试又开始了。

入场的流程跟以往一样,只是考生变少了,速度快上很多,而且检查似乎没先前那么严格,衙差的态度也显得亲和。

这一场考试内容为杂文,考点是固定形式的辞章,其实就是为担任书吏或官员准备的。

考题会给你一个案例,然后让你按固定模式进行写作,在体式、内容、语言等方面有严格的要求,很像现代的说明文写作。

其中一个案例颇有意思:北宋时永新县有一个豪强之子龙聿,引诱同乡少年周整饮酒、赌博,暗中设局,使周整输了一大笔钱。龙聿逼周整还赌债,把周整家的上好田地都写成卖契,算作了龙家财产。以后周整的母亲发现家中田地被龙聿侵占,到县里告状。县官审理此案,龙聿拿出契约为证,县官发现契约上有周整母亲的掌印,因此认定该契约为合法有效,驳回起诉。周整母亲又接连上诉到州、朝廷使者、直至击登闻鼓,都不能胜诉。以后永新县来了一个新的县官名叫元绛。周整母亲又来起诉,元绛仔细检视契约,发现契约上书写的年月日是在掌印之上,从而断定龙聿是将印有周整母亲掌印的纸张偷来改写为卖田契的。龙聿只得当天就归还田地。

林晧然按着记忆中的格式,很快便将案例给整理了出来。

在考试结束的第三天下午,公布第三场考试的入选名单。

对茂名学子得到优待的声讨越演越烈,这事似乎给落榜的学子找到了最好的宣泄口,队伍越发地壮大起来。而这场风波似乎是产生了一些作用,围在郑世杰周围转的几个茂名学子被刷了下来,茂名学子的人数占比骤然下降。

只是谷青峰等人却是深感忧虑,府尊做了如此大的让步,怕是要保住茂名案首的席位。

同样是发案公布的第二天,最后一场考试开始。

经过这两次的厮杀,考生人数已经降到了一百三十人,这里大部分的人都会通过府试,成为大明朝的一名童生。

林晧然这次被安排在第一排,抬头便可以看到知府大人。

高州知府姓唐名逢源,四十多岁,体态微胖,脸白无须,声带显得微尖,若不是那身官服,怕是会给人错以为是宫里太监。

坐在第一排中央的是郑世杰,一副春风得意的模样,眼眸难掩他的那股得意。恐怕是已经得到了某种承诺,府试案首必属他无疑。

这最后一场考的是策论,考点是政见时务。跟公务员考试的申论很是相似,策论是指议论当前政治问题、向朝廷献策的文章。

具体而言,策和论其实是分开的。

“策”是挑出一个时政问题,让你出一个主意。例如治理黄河水患,你就要列出几个办法,并且详述利与弊,显现你治国安邦的本领。

“论”是对某个事件或人物,让你进行议论或许评价。例如楚霸王该不该乌江自刎,亦或者评衡一下秦桧这个人。

唐知府出的三道策论题目并没有太多的新意,两道都是常见的策论,其中一道跟着很多考生猜想的那般,提出了倭寇的问题。